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其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

  清洁发展机制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合作,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为了响应2004年11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智利APEC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了加强亚太地区能源合作的倡议,提高我国有关方面实施CDM项目的能力,应对近几十年里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高速经济发展给能源供应、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保持亚太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我公司将为各地企业提供一个平台,针对下列项目内容,我公司可提供项目服务。

  项目范围如下:风能、小水电项目、垃圾填埋项目、废水处理项目(包括工业废水处理、南方例如云南的糖厂的废水处理项目)、集约化养殖场废物处理项目、废热利用项目(特钢、水泥等余热回收)、煤层气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等。

  需要提供给我们的资料是:可研报告、当地政府批复函、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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